“互联网+”物流已铺开,物流企业税负依然较重

导读:2016年上半年,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选取了100家重点物流企业进行问卷调查,以了解上一年度物流企业的经营负担及营商环境。“通过调查发现,我国物流企业总体税负是增加的。”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副会长贺登才在接...

2016年上半年,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选取了100家重点物流企业进行问卷调查,以了解上一年度物流企业的经营负担及营商环境。“通过调查发现,我国物流企业总体税负是增加的。”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副会长贺登才在接受《中国企业报》记者采访时这样讲道。

三多四化五个一

物流业从确定产业地位,到被列为国家基础性战略性产业,再到不断细化,如今已经10年了。

贺登才告诉记者,2006年,“十一五”规划提出,“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现代物流业的产业地位得到确定。8年后,2014年9月,国务院印发了《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14—2020年)》,对加快物流业发展做出部署,重新定位物流业,进一步明确与提升物流业的产业地位,是支撑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产业。

此后有关物流产业的文件陆续出台,今年更是出现了高潮。4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入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的意见》,提出加强智慧流通基础设施建设、鼓励拓展智能消费新领域等八条意见。6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改委《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推动交通物流融合发展实施方案》,部署推动交通物流融合发展,提升交通物流综合效率效益,有效降低社会物流总体成本。7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互联网+”高效物流实施意见》,对“互联网+”物流进行了细化。

贺登才告诉记者,他把“互联网+”与构建全链条、大平台、创新模式的新体系概括为“三多”、“四化”、“五个一”。“三多”指多式联运、多业联动和多方协同;“四化”指集约化、专业化、智能化、生态化;“五个一”指基础设施一张网、运营管理一体化、客户服务一单制、标准规范一根绳、政策法规一道令。

降低税负未实现

物流产业的发展无疑是迅猛的,同时,物流企业所承受的压力也在不断加重。

贺登才重点谈了企业的税收负担问题。贺登才讲道,“国家一直在倡导降低企业税收,但实际情况不容乐观。”

根据《2015年度物流企业负担及营商环境调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显示,超过60%的企业反映缴纳税金有所上涨。其中,30%的企业认为显著增长,高于企业收入和利润的增长水平。

“物流企业的税收负担依然较重。”在贺登才看来,主要表现在三方面:一是“营改增”后公路货运行业税负大幅增加。增值税大幅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进项抵扣不足。各地增值税违规返还问题愈演愈烈,影响了税收政策的市场调节作用。此外,物流企业普遍采用超额支出燃油费的方式来增加进项抵扣,变相降低企业税负,增加了个体司机负担。二是土地使用税减半征收政策落实不够。三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难以享受。

“而在道路通行环境上,目前物流企业依然存在过路过桥费偏高,非标车辆治理难度较大,超限运输管理亟待规范以及城市限行问题较为普遍等问题。”贺登才告诉记者,与此同时,在投融资环境上现在存在融资需求分化、融资渠道较为单一以及融资成本难以承受的问题。随着物流产业的发展,物流企业用工成本在不断提高,“用工难”问题日益显现。

解决措施须践行

在贺登才看来,要想有效解决物流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障碍和改善营商环境,《报告》给出了明确意见和建议。

针对“营改增”后公路货运行业税负大幅增加的问题,《报告》建议不论政府还贷公路还是经营性公路,路桥通行费统一执行6%的税率,允许企业抵扣进项税额;便利个体运输业户异地开票,允许接受服务的物流企业通过劳务所在地税务机关为个体运输业户代开发票。
“互联网+”物流已铺开,物流企业税负依然较重

充分发挥互联网平台优势,与税务机关实现对接,开发平台监管和开票征管新模式;落实无车承运人政策,对无车承运人收到的个体运输业户增值税发票采取差额抵扣政策,不再要求提供燃油费、路桥费增值税发票,把消费环节的增值税税负应该纳入抵扣的进项税额补回来。

针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难以享受的问题,《报告》建议落实物流企业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政策;调整小微企业认定标准,扩大所得税优惠覆盖面;对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适当考虑物流业等服务特点,增加流程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等“软技术”的比重,降低研发人员占比要求,增加技术应用人员要求。

贺登才认为,在当下经济下行的大背景下,“物流业最需要且最根本的还是政策问题,物流企业的发展需要国家提供一个宽松的发展环境。”

政策支持互联网带动物流业加速跑

7月29日,国家发改委印发了《“互联网+”高效物流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着力打破制约“互联网+”物流发展的体制障碍,加快调整完善政策法规,统一相关行业标准,创新制度供给,最大限度地释放企业创新发展的内生动力,增强市场活力。

早在4月21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入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的意见》(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短短3个月时间,相继出台两份文件对物流业进行指导,“这是从政策层面对物流行业给予了支撑,表明近年来国家对流通改革的高度重视,因为流通升级与产业升级互为因果,而中国是一个典型的流通发展滞后于产业发展的国家。”阿里研究院物流专家酒狸在接受《中国企业报》记者采访时这样表示。

业界普遍认为,虽然《意见》是对《行动计划》的提升和细化,但是,“互联网+”高效物流政策还需要深入到企业和地方,这样才能真正让其发挥实际效益。

“互联网+”物流已铺开

《意见》提到,要依托互联网等先进信息技术,创新物流企业经营和服务模式,将各种运输、仓储等物流资源在更大的平台上进行整合和优化,扩大资源配置范围,提高资源配置有效性,全面提升社会物流效率。

“互联网+”思维早已融入到物流企业中。速派得相关负责人告诉《中国企业报》记者,目前,速派得采用了一些先进的“互联网+”技术,如开发了动态调度系统,以减少城市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通过虚拟仓库、虚拟提货,减少城市路面拥堵,从而提升车辆运作效率,降低成本,实现城市零贷的业务模式。

德邦方面也向《中国企业报》记者表示,德邦一直在运用“互联网+”思维以及物联网概念提升物流效率,打造集成快递、整车、仓储与供应链业务系统的综合物流IT平台,支撑未来各项业务的快速发展,为所有客户的各类物流需求提供最高效的解决方案。在积极应对“互联网+”带来的新机遇与挑战时,互联网促使行业平台思维发生改变。

在“互联网+”的带动下,企业已将触角延伸得更远。速派得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企业内部的“广目系统”正在不断扩大,已扩展到乡镇物流,很多乡镇点(部)已纳入到区域性的分拨网络。“城乡一体化”的乡镇物流体系,解决了城市内部共同配送难题,目前已在一些省区进行了试验和推广。

随着物流政策的不断涌现,以及“互联网+”模式的发展,物流业已受到各方关注。速派得相关负责人坦言,“在以往速派得开展的城市合伙人工作中,往往是速派得向那些有意提升效率、降低成本、参与到‘互联网+’物流浪潮中的企业推销公司的解决方案和产品。而现在是来自各地的具备国资背景的企业主动请求加入速派得,并且还收到了部分地方政府的邀请,希望到当地投资兴业,以带动当地‘互联网+’物流的深入发展。”

业界呼吁尽快出台细则

酒狸认为,“互联网+”高效物流理念的提出相较于传统物流思想最大的突破点在于物流数据平台和物流云的发展。传统物流让世界更集中,互联网则让世界扁平分散,只有云计算、云平台的推动,才能使碎片化需求快速规模化。

酒狸介绍道,菜鸟早已向物流企业开发物流云平台;韵达等企业上云,菜鸟-天网(物流数据)推出基础型、按任务赋能型、服务型三种数据产品,帮助快递物流合作伙伴提效,例如智能路由分单产品一年至少使6亿包裹免于错误分拣。在智能仓储方面,菜鸟智能骨干网已经在全国布局8个核心节点、80个合作节点,也在研发并投入使用仓储、配送智能机器人。

但是,“物流是一个多元多环节的行业,监管条块分割严重,具体执行还有很多困难,如路权、物流用地、货车进城等老大难问题。”酒狸表示,今后政府应支持物流云、物流大数据平台的发展,在用地、数据开放协调各监管部门解决具体问题上加强力度,“互联网+”的优势将愈加凸显。

互联网技术发展以及相关政策的出台无疑对促进物流行业和电商的飞速发展具有积极意义,但对于“互联网+”物流企业来说,要想获得改进式发展,还需要一系列细则,促进企业更好地壮大自身实力。

在速派得相关负责人看来,“地方政府不仅要给予物流企业经济、政策层面的支持,还需要给予企业市场空间,特别是同城共同配送的通行权问题。如果这一根本问题不能解决,那么企业今后的发展将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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